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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村:留住古村“个性”

发布时间:2019-02-20 07:15:10 来源:衢州日报 记者 吕涵 报道组 郑曦

  2月18日,记者赶赴龙游县溪口镇灵山村,不久前,这里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古村。“我们正忙着古村保护项目二次招标工作。”溪口镇集镇办副主任吕晨介绍,灵山村是溪口镇古建筑最多的古村,值得一看。    

  步入灵山老街,雨帘落入石板巷陌间,激起淡淡水雾,为古村笼上一层轻纱。老街自南向北,全长约三华里(1500米),老街分为上街和下街,以东西向的石板街为界将古村一分为二,石板街以南为灵上村,以北为灵下村。老街曾是古代水陆通往古处州(丽水)的要津驿站。    

  古街为轴,鱼骨街巷,白墙黛瓦、马头墙、木构架……沿街商铺仍存明清古韵,多为二层楼屋,精雕细作,店铺布局有前店后坊、前商后住、底商上住等形式。    

  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店门由一扇扇活动的门板并联而成。“早晨开张时卸下,晚上关店时安上。”老街上一户鞋店老板告诉记者,多年来,店面仍维持旧时传统,没有换过卷帘防盗门。“灵山古村沿灵山江而生,因水运兴商贸、以商贸兴古街、以古街兴村落。” 吕晨介绍, 近年来,为保护古村历史文化遗存和古村整体风貌环境不受破坏,村内严禁在保护核心区建新房,新建村民住宅主要分布在村庄的外围地带,古村内部存在新建建筑较少。

  来到石板街14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代晚期建筑应氏民居门前,门楼砖雕,题额“紫徽高照”,走进其间,二进三开间,青石天井,三合土墁地,用材粗大,形制规范,部分内饰精巧。见古建筑内摆放着不少生活用品,记者生疑。“应氏民居虽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至今仍有人住。”吕晨解释。临走时,房屋主人,83岁退休教师应老先生午睡初醒,披上外衣,从里屋走来,笑着打招呼。

  “全村古建筑占村庄建筑总面积80%。这其中,仍在使用的古建筑为90%。有人住,房屋便不会败,这也是历经百年,村中古建筑得以完整保存的一个重要原因。”吕晨介绍。    

  村民应兆立,上世纪90年代从村集体以六万元价格买下一幢沿街店铺,爱惜有加。“我家房子是清代建筑,古时为怡丰老字号店铺。我住了多年,除漏雨和木板虫蛀影响居住,才加以修护,平时几乎未作改动。”应兆立说。

  “灵山古村现存有明清古建筑80余栋,其中60余栋分布在古街两侧。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点1处。”吕晨相告,大多数具有历史价值的村民住宅分布于古村中北部灵山古街两侧,并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古建筑群,十分珍贵。    

  下一步,灵山古村保护项目一期工程即将展开,主要完成恢复青石板街巷、架空线入地等基础工程。“核心保护区的街巷,应保持原有的尺度和比例关系,街巷宽度与两侧建筑高度不得轻易改变。路面材料要恢复传统特色,采用石板、小青砖、鹅卵石等材质铺砌。原有架空线应通过整治进行地埋,果皮箱、垃圾箱、公厕、招牌、路灯等小品,应与整体风貌协调并具有地方特色。”对于保护要求,吕晨已烂熟于心。

  记者手记

  大自然美在千姿百态,古村落美在各式各样,保护古村落“个性”已成为不少专家学者的共识。有学者指出,古村落保护应一村一规划,即“私人订制”,且发展规划要与保护规划统一,不能让村落的文化符号和民俗内涵在发展中被破坏。古村落丢失“个性”就会被取代,保留“个性”才能走得更远。保护古村落不能拒绝开发,但要完善相关规定,划出开发红线,建立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这样才能让古村落既留住“形”,又守住“魂”。


标签:古建筑;溪口镇;古村落;石板;文物保护单位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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