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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禁”第三年无烟春节氛围更好

发布时间:2019-02-11 07:23:48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顾云忠 李爱华

  2016年9月1日起,我市在主城区、崇福镇、濮院镇、乌镇镇部分区域及其他规定区域内实行全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今年春节,是“双禁”以来的第三个春节。日前,记者从桐乡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春节期间,虽有少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例,但全市文明过节、“无烟”过节的氛围越来越浓。

  2月5日大年初一,记者首先来到市区复兴路。过去,这里曾有一家规模较大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而如今这里大门紧闭,无人问津。记者巧遇一名想要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于先生。“前两年都是在这里买的烟花爆竹,没想到已经关门了。”于先生说,他本想买些烟花爆竹到农村父母家燃放,既然买不到,也就只能作罢了。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自2017年11月起,我市禁燃禁放区域内已无烟花爆竹销售点。“不少市民无处可买烟花爆竹,自然也就打消了念头,随着这几年‘双禁’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市民正在改变传统习俗,‘无烟’春节的氛围越来越浓。”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会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开展了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零售店持证情况、实名制销售登记、现场安全条件等。检查中,各检查组不光做到一店一记录,还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店铺,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则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月7日大年初三,记者又来到市公安局梧桐派出所。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月2日以来,该所已查处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但数量相比去年同期已有明显下滑。

  “虽然‘双禁’已经实行了三年多,但春节前,我们还是开展了大量走访、宣传工作,进社区、进企业,告诫辖区居民、企业员工在禁燃禁放区域内切勿燃放烟花爆竹。”社区民警许宏向记者介绍,这项工作他们每年都会做,但今年在走访时明显感受到群众对“双禁”的支持和认可度更高了,文明过节的氛围也越来越浓。

  不过,对于少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市公安局仍将坚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有市民在禁燃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警方将依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其停止燃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在禁燃禁放区域,市民切莫存侥幸心理燃放烟花爆竹,应自觉遵守《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规定,不购买、不燃放。接下去,全市还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一旦发现有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可拨打110进行举报,对举报查实的,还将给予适当奖励。


标签:烟花爆竹;管理局;春节;过节;禁放区域;应急;氛围;燃放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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