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专项政策,提升回收水平
制定出台《长兴县生活垃圾低价值可回收物兜底回收补助办法(试行)》,根据低价值回收企业实际回收总量实行申报补助,目前单价为100元/吨,可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政策同步进行调整,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低价值可回收物兜底回收。
推进“两网融合”,建立监管机制
推动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在每个设立四色桶点位的小区均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有需要的行政村均设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积分兑换超市,在中转站均设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并全部接入县智慧管理平台,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监管机制,确保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低价值固体废物应收尽收;各村级、社区、小区回收网点共计258个,中心城区基本达到全覆盖,确保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低价值固体废物应收尽收。
建设基础设施,实现点位覆盖
启动标准化分拣中心(长兴众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并按照要求在城镇小区和农村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均达60%以上;其中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70.3%;构建体系完备的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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