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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平安海区”三年攻坚行动

重点整治港口、船舶、渔业、旅游领域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发布时间:2018-11-19 12:45:05 来源:中国海洋报 记者 陈佳邑

  日前,山东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山东沿海“平安海区”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重点对港口、船舶、渔业和旅游等4个方面进行整治,并提出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重特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实的海上安全保障。

  《行动方案》指出,要把遏制重特大海上安全事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3年攻坚,实现“一确保”“两下降”,即:确保山东沿海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事故和特别重大船舶污染事故;实现山东沿海海上安全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年均双下降。

  《行动方案》从平安港口、平安船舶、平安渔业和平安旅游4个方面,明确了3年攻坚工作的重点。

  深化“平安港口”创建。开展平安水工、平安渡运行动,重点整治非法违法港口涉水工程建设、施工和违规作业行为,加强陆岛、岛岛渡运码头安全管理;合理规划用海,强化海上联合巡查执法;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治理行动。

  深化“平安船舶”创建。重点实施平安客运航线行动,严格中韩、鲁辽等客运航线船舶市场准入,重点整治客运船舶非法经营和超载、超航区航行,严禁船舶“带病”航行、冒险航行;开展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大检查行动;整治内河船从事海上运输活动;开展沿海中小型船舶专项检查。

  深化“平安渔业”创建。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行动;防范渔船海上险情事故;防范商渔船碰撞,强化预警预防;开展海洋牧场平台平安登离行动,重点整治超抗风等级搭载临时登乘人员、使用非客运船舶运送平台临时登乘人员等行为。

  深化“平安旅游”创建。重点开展非法海上旅游整治行动;严格海上旅游经营秩序管理,培育大型海上旅游经营企业;更新升级海上旅游船艇,促进海上旅游转型升级;规范海上新兴旅游业态。

  为保证攻坚行动顺利有效开展,《行动方案》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应急保障,严格督导考核,加大宣传引导等多项保障措施。

标签:行动;船舶;旅游;平安;港口;渔业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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