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治理是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重大战役。在7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的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说,2018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对30个省(区市)70个城市上报的已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进行了督查,并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首要标准,公众全程参与,滚动管理,不获全胜不收兵。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张波说,本次督查范围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对70个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审核资料、现场检查,对上报已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开展现场核查,评估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有919个,占92.5%。
“但是黑臭水体治理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乐观。”张波指出,督查还发现了新的黑臭水体274个,这样一来,被督查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比例下降到65.6%。
张波说,发现新的黑臭水体具有偶然性,如前一天刚下了大雨,督查组第二天抵达马上去督查,沿河走时发现一股黑水流出来,于是追踪到新黑臭水体。“还有些城市在我们督查前连续下了多天大雨,问题被掩盖住了”。因此,黑臭水体真正情况可能比公布的要严重,后续还可能会有问题暴露出来。
黑臭水体为何如此难治理?张波说,从督查情况看,黑臭水体治理存在3个主要问题:首先是控源截污不到位。督查期间发现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共5大类339个,涉及176个水体。控源截污不到位主要体现为存在非法排污口、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截流的污水未经处理异地排放、雨污合流等方面。另外,督查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超排和偷排,把建成区内的污染转移到郊外去。
其次是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措施未有效落实。现场督查发现50个黑臭水体河面存在大面积漂浮物,109个黑臭水体河岸存在大量随意堆放的垃圾,部分垃圾堆放点管理较差,垃圾无人清理,垃圾渗滤液随雨水进入河道污染水体。
最后是内源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督查发现25个城市存在内源污染治理问题,有的重污染底泥未得到有效清除,完成整治的河道仍存在大面积翻泥现象;有的清理出的底泥随意堆放,未进行规范化处理处置,极易造成二次污染等。
张波表示,2018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关注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实质性措施的落实情况,结合群众的感官体验、水质监测数据、河面及河岸状况等形式表现,综合评判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首要标准,专项行动前,群众可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举报疑似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期间以及行动结束后,群众还可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和公众举报微信公众号反映问题,并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予以持续关注和监督等。
“督查是滚动管理,不获全胜不收兵。”张波说,专项行动结束后,凡是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直至水体黑臭彻底解决,长治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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