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动执法人员7203人次,检查企业2074厂次,实施行政处罚111件,处罚金额591.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2家,移交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1件,移交公安刑事案件1件,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这是海盐县今年1至5月的环保执法数据。今年初以来,海盐县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效果,为建设海盐“大花园”添砖加瓦。
聚焦三大抓手
全线倒逼转型升级
为进一步改善全域环境质量,海盐县专门成立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组,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在全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会议上,县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纳入考核内容,不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抓排污建设和隐患排查也是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今年,海盐县一方面继续开展“阳光排污口”建设,第二批75家企业排污口改造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另一方面梳理11家重点风险源企业,每季度开展检查,并完成2018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3年回顾性评估企业名单整理。
健全两项机制
全面细化环境监管
网格化管理有利于实现执法全覆盖。海盐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强化以镇(街道)为主体的环保队伍建设,目前镇(街道)环保办已实现全覆盖。同时,积极推动“四个平台”建设,下沉9个环境监察中队共29名执法人员到各镇(街道),还建立了企业风险源档案,编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
根据省里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海盐县还建立双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抽查细则,形成“一单两库一细则”机制。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建立“一企一档”,同时在每季度抽查前更新一般、重点及特殊监管企业库。将双随机抽查工作纳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中,通过“执法一张图”,实现执法全程信息化。
深化一系列行动
全程强化最严执法
护航环境改善之路,执法利剑必须高悬不懈。为此,海盐县坚持“专项行动常态化,常态打击专项化”理念,以“四无”企业淘汰整治为契机,高压态势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充分利用环保“110联动值班”制度,实现24小时环境执法全覆盖。
6月1日,海盐县在全市率先启动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新机制,成立公安、检察院、法院驻环保局办公室,实现公检法环联动全覆盖。此外,积极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持续与嘉兴港区开展联防联控活动,提高跨区环保联控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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