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孙璐)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环保方面的问题,常常会苦恼如何应对,如何更好地破解难题?
为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今天,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企业环保咨询日”第一期活动,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和答疑解惑,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我们要做到信息及时掌握、有困难及时派人下去进行服务和对接,特别是依托专家团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第一期“企业环保咨询日”现场
本次活动现场,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利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咨询。
“我们在环评准备工作中现在出现了问题,项目所在地已无排污权指标,所以我们现在压力很大。”在活动现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利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代表均吐露了目前存在的难题。
据了解,今年1月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排污权储备调配和考核机制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在保障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发展,将省级排污权储各分配到各市,由各市再分配到所辖县 (市 、区),并建立排污权储各调配和考核机制,以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
根据此项通知规定,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当即表示,两家企业所负责项目均符合省级排污权储备量调配的基本条件,只要办理好必要的行政程序,就可以即刻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除了排污权指标调配问题,在今天的活动现场,各家企业代表还就危废焚烧炉建设技术政策、资金扶持政策、建设项目环评等多项内容进行了咨询。现场咨询的企业纷纷表示“企业环保咨询日”给企业提供了面对面咨询的平台,相关负责人分析问题细致负责,并积极探究合适的解决方案,为企业的正常运作排除了后顾之忧。
另据了解,实行“企业环保咨询日”制度是省生态环境厅落实“三服务”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旨在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问题,主动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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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咨询日”制度服务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服务时间拟定每两月开展一次,服务地点为省生态环境厅三楼会议室。服务事项为企业发展中属于和需要省生态环境厅帮助解决的问题,属于省生态环境厅法定职责范围内可以提供咨询的服务事项,但不包括信访、投诉等问题,以及之前省生态环境厅已明确予以解答的重复事项。
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点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www.zjepb.gov.cn)“企业环保咨询日”板块进行预约登记,实名填写相关问题需求或咨询事项。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预约登记情况,及时研究回复意见,并制定现场活动方案。为保证服务质量,每次现场活动接待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家,对超出的企业,省生态环境厅将予书面回复;企业如确有现场咨询需求,可在下次活动时优先安排。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地方实际,于今年10月底前同步建立“企业环保咨询日”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合力帮助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实际困难,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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