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代驾酒后挪车 代价:拘留7天罚款2000元并吊证
2018-05-24 09:55:45 来源:温州网 记者 王骁 通讯员 方刚

  日前,市区男子郑某酒后叫了代驾,为了方便代驾找到他,将车子先开出了停车场等代驾,不料被交警查获,一查还是个醉酒驾驶。昨天,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郑某存在减轻或从轻的情节,交警部门对其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民警介绍,4月26日晚,郑某和几个朋友在市区某大酒店聚会,其间,郑某喝了一瓶红酒。之后,郑某通过APP“温州姚师傅”平台叫了代驾。当晚11时许,郑某与两个朋友来到酒店旁边的停车场,为了方便代驾找到他,他将自己的越野车从停车场开了出来,停在路边等代驾。

  就在不远处,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正组织警力开展“禁酒驾”行动。郑某的这辆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走过来要求郑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郑某只能如实称自己喝酒了,但他解释只是挪车等代驾而已。就在此时,一名代驾来到现场,确认是郑某叫来的。

  经查,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1mg/100ml,已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标准。但郑某当晚酒后挪车的行为确实属于“将车辆驶出公共停车场后交由代驾驾驶”,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中第四点之规定: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后交由代驾驾驶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故警方不予刑事立案。但由于郑某曾酒驾被处罚,这次属于“二次酒驾”,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酒后叫了代驾,因为各种原因又被查出醉驾或者酒驾的并不鲜见,一些人以为短距离,或者以为在家门口挪一下车没有关系。民警告诫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有这种侥幸心理,万一出事故或者被查获,都将悔之已晚。

责任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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