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于海春今日介绍,截至2018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公布8614件“黑名单”案件,其中1090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税务部门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9.43万户次。
国家税务总局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有记者问,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是促进纳税遵从,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请介绍一下这方面有哪些新进展?
对此,于海春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坚决将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企业和个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截至2018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公布8614件“黑名单”案件。其中,1090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
他指出,税务部门将税收违法“黑名单”推送到34个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进一步震慑包括虚开、骗税在内的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18年一季度,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9.43万户次,已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在限制出境方面,公安部门已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边控信息1566人次,实际阻止出境85人次;
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方面,有5956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在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方面,有6405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融资授信;
另外,还有8万余户黑名单当事人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他进一步指出,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地,有效营造了全社会协税护税、共同防范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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