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河长、湖长之后,嘉兴又有了林长。昨天,嘉兴召开第一次市级总林长会议,高水平全面推行林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总林长,成为嘉兴林业保护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如同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今后,嘉兴的每一片森林、每一块湿地也将有专属守护者。
林长是个什么长?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及“浙江版”的实施意见,林长即相应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负责人,主要任务既包括加强资源保护、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生态建设,也包括深化综合改革、强化灾害防控、加强执法监管、完善护林组织。
对于林长这样的称呼,嘉兴人并不陌生。作为全国最早提出并推广河长制的地方,过去十几年,河长、湖长、滩长,甚至树长等新名词在嘉兴不断涌现,为生态文明建设在各个领域划定责任田、明确责任人。林长制的核心也是责任制。过去,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主要作为一项业务工作,由林业部门来管理。党政同责的新机制下,林长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党委、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湿地的主体责任被深深压实。林长要干什么、怎么干,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想清楚、做到位,要把林业治理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和经济社会发展、国计民生大事同步谋划、同等重视、高位推动,实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林业是绿色产业、生态产业、循环产业、生物产业和富民产业,林业碳汇则是实现碳中和最经济、最便捷的方式。自从2018年提出争创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嘉兴累计投入资金87.05亿元,新增和改造提升绿化面积7662.5公顷,林木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等主要指标和短板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省级森林城镇全覆盖。高水平全面推行林长制,不仅把提升林业碳汇能力放在了更突出位置,更为嘉兴争创国家森林城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好制度产生好效果,关键在落实。从河长制到湖长制再到林长制,突出的是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变革,凸显的是党政同责、主体责任。林长制建起来后,要发挥好作用,关键还在于“林长治”——让林长真正参与到经济社会治理中来,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首先,加强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紧盯“关键少数”,调动“一把手”积极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其次,用好考核“指挥棒”,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建立考核指标体系,激发担当作为。第三,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以“增绿”“用绿”“活绿”为抓手,通过森林经营、特色产业发展等方式,释放生态红利,吸引群众参与,实现常态化治理。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高水平全面推行林长制,归根到底是为了稳步推进“林长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林长制在嘉兴全面落地见效,让责有人担、林有人造、树有人护、湿地有人管,我们必将实现“林长治”,展现因林而美、因林而兴、因林而文的崭新图景,让生态绿色成为嘉兴高质量发展最动人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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