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查动员暨培训会议上了解到,9月2日-12日,黑龙江省河长办组织开展全省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查行动。
此次督查行动内容涉及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执行和省总河湖长1号令落实,全省河湖和水库问题销号,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海事船舶污染防治,河长制湖长制基础工作等内容。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查行动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检察院、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11个成员单位组成9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省测绘局为每组配备1名技术人员,提供信息技术保障。省水利设计院为每组配备1名省级河湖技术管家,提供技术支持。
督查组将赴13个市(地)、北大荒农垦集团和龙江森工集团,深入全省河湖一线开展专项督查,合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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