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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发展资金惠泽民生福祉

海宁超亿元上级补助资金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19-06-29 09:04:39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俞佩忠 通讯员 徐飞燕

  日前,浙江省财政厅、水利厅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至此海宁市2019年共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1.03亿元。

  根据资金分解文件要求,该市已将1.03亿元上级资金分解落实到长山河海宁市区片水系综合治理、洛塘河圩区整治、上塘河中型灌区和尖山圩区整治项目建设及农业税及综合改革、河湖标准化管理等内容。其中,2019年长山河海宁市区片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洛塘河圩区整治项目、上塘河中型灌区项目和尖山圩区整治项目获得的上级资金占年度计划投资量的41.9%。

  据悉,“十三五”以来,该市各年获水利上级补助资金分别为6120万元、1.07亿元、52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分别为3050万元、2850万元、2150万元。

  而今年的1.03亿元算是一个十分可观的数字。“因为今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职能已划转至农业部门,所以在没有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我们仍争取到了超亿元的上级资金,这是‘十三五’以来的一个突破。”海宁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这是对海宁市水利建设与发展的肯定和鼓舞。

  去年,海宁市水利工作提交了一份优秀成绩单。扩大杭嘉湖南排海宁段工程、2018年长山河海宁市区片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及袁花支河整治、上塘河疏浚等工程基本按照预计进度进行,水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海宁市共完成水利投资4.59亿元,完成率113.9%,并荣获2018年浙江省水利厅、嘉兴市水利局考核优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获得省级优秀,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顺利通过验收,鹃湖成功创建为省级“美丽河湖”。

  在海宁,水利建设发展逐渐成为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具有潜力的城乡绿色发展增长极。上级补助资金的获得不仅能相应减少财政投入,也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注入更大的活力。下一步,海宁市水利局将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在水利工程建设上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标签:海宁市;中央财政;资金;水利发展;海宁;水利厅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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