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2018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显示,2018 年,我国民用核设施的运行安全和建造质量处于良好状态,运行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贮存和处理处置设施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均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表(INES)2 级及以上的安全事件或事故,核设施的运行事件和建造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2018 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核设施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无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无明显变化。
年报指出,在《核安全法》实施方面,开展“核安全法实施年”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完善配套制度,强化依法从严监管,落实核安全责任;开展《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 2025 年远景目标》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设计技术指标体系,开展摸底核查,编制评估报告,推动规划目标落实。
在能力建设方面,稳步推进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基地建设工程一期约 9.5 万平方米现场施工已基本完成,基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完善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并面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骨干人员,举办 4 期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程序制度专项培训班,对管理体系进行宣贯推广,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
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我国共有 44 台商业运行核电机组、12 台在建核电机组、19 座民用研究堆(临界装置)。总体上,运行核电机组和研究堆状态正常,3道安全屏障完整,未发生危及公众和环境安全的放射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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