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15日表示,并不是所有水产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都会对水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科学合理的养殖方式对水生态环境还有净化修复的作用。
国新办就《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近几年社会有一些声音,提出水产养殖对环境有一些负面影响。农业农村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于康震表示,水产养殖与水生态环境到底是什么关系,已经是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有一些地方水产养殖与水生态环境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是太好,发生了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事情,在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现在的问题是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之间是不是一个简单的等号关系?是不是所有水产养殖的品种和养殖方式都会带来水生态环境的污染?水产养殖对环境的影响究竟如何?有多大?这应该要进行科学分析,才能讲清楚这个问题。
于康震指出,包括现在养殖水产品在内的水生生物是整个水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鱼翔浅底美景,就意味着水生态环境要好,不能没有水生生物,这两者之间不矛盾,是一个生命的共同体,两者要和谐,失调就可能出问题。水产养殖从养殖对象上大致可以分为鱼、虾、蟹、贝、藻这几大类。从养殖方式上有两类,一是投饵型,二是不投饵型,并不是所有水产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都会对水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这很重要。事实上,只有高密度、不合理的投饵型养殖方式才会对环境有比较大的影响,科学合理的养殖方式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相反,科学合理的养殖方式对水生态环境还有净化修复的作用。
于康震介绍,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水产养殖排放量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来计算,占农业排放量的4%。水产养殖污染物大多为氮磷等有机物,主要是造成水域环境的富营养化,对水体的影响总体不是很大。另外,中国海水养殖中贝藻类以及淡水养殖中的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都是不投饵型的水产养殖品种。其中,贝藻类占海水养殖总量的83%,滤食性的鲢鳙鱼类占淡水养殖总量的25%。这些养殖品种都对环境有着良好的净化修复作用。所以,很多水生态环境富营养化的地方在治理的时候,其中一个选择就是投放鲢鳙鱼进行治理。
于康震举例称,国际上利用湖泊中的鱼类控制和改善水质的案例很多,在中国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都通过投放鲢鳙鱼这些滤食性的鱼类来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据测算,2016年仅鲢鳙鱼养殖一项就可以消除水体中的氮大约37万吨、磷14万吨。中国工程院的一项咨询研究项目结果显示,海水贝藻类养殖具有高效的“固碳”作用,我国海水养殖的大型海藻每年可以从海水中移出碳30多万吨,养殖的贝类可以移出的碳更多,达到近90万吨。仅仅贝藻养殖这两项,每年就可以移出碳120多万吨。我国海水贝藻养殖对减少大气二氧化碳的贡献可以说是巨大的。打一个比喻,相当于每年造林50万公顷,生态效益显著。
于康震指出,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之间不是一个简单划等号的问题,只有出现了不协调,才会带来水环境污染问题。养殖水域污染有外部的因素,也有内部的因素。严重污染只是个别地方才会出现。中国每年养殖水产品的总量是5000多万吨,总体上水产养殖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是像有些媒体炒作的那么吓人、那么严重。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尽管如此,我们也必须对水产养殖带来的负面影响给予高度重视,这一点毫无疑问。
于康震称,事实上,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我们就提出了“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而且还加上了一条“生态优先”,大力发展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业。这次《意见》将改善养殖环境作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了科学设置网箱网围、开展养殖尾水和废弃物治理等多项举措。同时,还重点强调要发挥水产养殖的生态属性,鼓励发展不投饵的滤食性鱼类和滩涂浅海贝藻类增养殖,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水、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这都是《意见》所提出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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