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玉溪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2018年,玉溪市环境行政处罚再创新高,全年行政处罚3101.78万元;办理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案件52件,同比增长33.3%。
玉溪市严格落实“网格化”和“双随机”环境监管,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沟通协同机制,充分运用重罚、曝光、入刑等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力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通过开展纳污坑塘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化工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工业污染源全面排查等环保专项行动,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成效明显增强。
2018年,全市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025人次,检查企业2818家(次),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80份,处罚金额3101.78万元。全市共办理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案件52件,其中查封扣押12件、限产停产21件、移送行政拘留1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比去年增加13件,增长33.3%,有效震慑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玉溪市稳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修改完善《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考核工作方案》,不断强化在线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运用。全市92户重点污染企业的386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完成建设安装,通过验收并和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在全省排名前列。
为增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实效,玉溪市在抓好新办理和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核技术利用环评报告表、收贮放射源等工作的同时,对18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检查放射源160枚、射线装置277台。对全市124家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进行延续、变更、注销。
玉溪市还通过理顺整合“12369”环保热线、微信举报系统等各类污染投诉系统和平台,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案件。2018年,全市共计受理群众投诉763件,并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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