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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企业“赔钱”建生态休闲公园

发布时间:2019-01-19 08:12:55 来源:绍兴日报 记者 翁佳美 通讯员 吴 帆 钱柯燊

  全省首个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异地替代修复项目通过验收

   古朴的凉亭、优美的拱桥、绿荫下的游步道,原本泥泞不堪的村路也铺上了草皮……最近,诸暨市次坞镇大院里村原本无人打理的荒地变身了一座崭新的公园。这个休闲公园的出现,是诸暨市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方式的一个成果。

  “让造成污染的企业建设生态环境修复公园,是对推进生态环境补偿工作一种新的探索。”1月16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在诸暨市次坞镇召开了大院里村景观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修复效果检查验收会。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公园及生态河岸修复效果得到当地政府和周边居民认可,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起到了惩罚、宣教、修复、监督的作用,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7年4月11日下午,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位于次坞镇的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该企业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时发现,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企业采用在自动监测取样管上套装管子并喷吹石灰中和气体的方式,降低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以干扰自动监测系统。

  谁污染谁担责。诸暨市环保局根据《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协议》,责令“上峰建材”实施大院里村景观环境整治工程,以此作为替代修复工作。据悉,该工程项目也是我省首个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异地替代修复项目,即由污染企业出资打造一个集休闲娱乐和生态环境警示宣传教育于一体的多功能休闲公园。

  去年初,大院里村景观环境整治工程动工。投资总额共计286万元,其中大部分投资额以生态损害评估为依据,其余部分由企业自愿追加。如今,一座生态环保公园在大院里村亮相,园内不仅有绿植、水塘及喷泉,还设有游步道、文化宣传游廊等。更具新意的是,公园结合周边环境设立了大气自动监测装置,实时监测周边空气质量,增设了周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立生活污水处理湿地。既美化了生活环境,又切实解决了周边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问题。

标签:生态环境;修复;大气污染;损害;异地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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