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即时报 正文

奖罚分明让垃圾分类习惯成自然

发布时间:2018-06-12 07:15:18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汪 莹

  强制垃圾分类,嘉兴动真格了!昨天,两条关于垃圾分类的新闻相映成趣。一条是平湖市区某餐饮店因餐厨垃圾混投行为屡教不改,被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案,并处以600元罚款,成为嘉兴垃圾不分类首张罚单。一条是针对村民垃圾不分类积习难改的情况,海盐百步镇得胜村在全域整治过程中,对每家每户垃圾分类和房前屋后卫生进行评分,年底“看分数给钱”,最高奖励500元。

  两条新闻有奖有罚,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罚分明,让我们看到了嘉兴各地“动真碰硬”推广垃圾分类的决心。

  未来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预言:“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计算机革命之后,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又一次浪潮,将是世纪之交时要出现的垃圾革命。”针对北京、上海等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处理十多年,但进展依然缓慢的现状,新华社记者曾进行深入调查,并提出两个值得深思的观点:一是“垃圾分类的公共服务属性很强,完全依靠市场调控与个人道德不现实,需要政府政策倾斜”;二是“分类与不分类,只有与切身利益相挂钩,才会更有效果”。

  垃圾分类工作为何难推进?原因之一就是缺少完善、严格的法律约束。今年4月1日,《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意味着垃圾分类从鼓励变为强制。《管理办法》明确了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制定了具体而明确的处罚标准,提高了垃圾分类的法治化水平和全民参与程度。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充分调动各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动真碰硬”的执行力,树立法律法规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垃圾分类的实施,最终有赖于公众习惯的养成,即“分类与不分类,只有与切身利益相挂钩,才会更有效果”。如何与切身利益挂钩?光有惩罚不行,而要有赏有罚,赏罚结合。特别是当政策覆盖至全社会,针对普通居民和中小企业之时,行政指令的效力会大打折扣。此时,就要进一步制订、细化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从日本推广垃圾分类处理40多年的经验看,公民在垃圾分类上的高度自律也不是天生的,很大程度上是在正面激励与强制惩罚之下养成的。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每一代人都是后代人地球权益的托管人,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心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这个意义上,全市各地都应该围绕垃圾分类,试点创新工作机制,以奖罚分明的制度设计,让垃圾分类推广不仅指向物理拆拣,更指向人们生产方式与生活观念的变迁。


标签:垃圾;法律法规;责任主体;餐厨垃圾;执法部门;碰硬;餐饮店;积习;海盐;罚单责任编辑:季建荣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