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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托 百姓期待

第二轮环保督察怎么查

发布时间:2018-04-04 08:54:50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孙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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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给予高度评价,会议同时强调,下一步,要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未来3年,中央环保督察将实现新一轮全覆盖。面对中央重托、百姓期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将如何推进,备受关注。

  最近几天,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频放大招:先是3月29日统一公开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后有4月2日通报对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专项督察的查处问责情况,引起广泛关注。

  面对中央重托、百姓期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将如何推进?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中央环保督察承担这样的任务理所应当。

  据统计,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共受理群众环境举报13.5万件,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地方整改任务2147项,截至3月中旬,已完成998项,占比将近47%。其他的整改任务也在有序推进中。

  这5年来,尤其是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实施以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有目共睹,但也常有“督察影响经济发展”的杂音出现。而此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中央环保督察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之一,颇有深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这一“新划重点”正是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的体现,将环保督察工作重点由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扩展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高质量发展本身包含环保方面的内容,二是体现了中央在更高的高度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这个新划重点其实也是与机构改革相衔接的,在过去环保部污染防治与环境监管职能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的职能增加了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强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两手都要硬,以环保督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可谓顺理成章。”李佐军说。

  环保督察能否推动高质量发展,已有事实可以证明。本报记者在多地调研中发现,环保督察倒逼产业升级的功能不断显现,的确推动了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去年的督察问责、监管执法工作,可以看做是一个压力测试,实现了环保与经济双赢。推行绿色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对经济压力的影响是适宜、可行的。”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说。

  严格问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政治责任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共问责104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159人、处级干部464人,这一追责力度再次刷新环保问责的纪录。

  从移交问题分析,与第一批环保督察问责以生态破坏、环境违法案件为主要追责方向不同,此次,涉及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占比约40%;涉及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占比约30%;涉及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推诿扯皮,导致失职失责问题占比约25%。而且虽然政府部门中被问责人数最多的还在环保领域,但比例已经比第一批问责有所下降。

  “这表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设计绝不是空话。同时,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升为政治责任,对地方党委、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李佐军说,中央环保督察问责给了各级干部明确信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都会被严肃追责,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积极有为,这将进一步推进执政理念的转变。

  同时,中央环保督察在进驻期间边督边改边问责的范围更广,第一轮督察追责人数超1.8万人。同时,整改期间,发现地方有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也要对相关人员追责。

  “追责不是目的,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将环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国家环境咨询委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说。

  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督察实效

  落实中央部署、推动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哪些任务亟待完成?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今年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计划,一是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二是再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三是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些关键领域,每年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四是建立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系,不断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此,孙佑海认为,当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日益强烈,加强督察、追究责任对于保证环保法落到实处有重要作用,将中央环保督察常态化,同时以专项督察、“回头看”等形式机动灵活地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察,将极大推动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

  “建立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系,是建立环保督察长效机制的重要一步,将为环保督察提供组织保障,有助于提高督察实效。”孙佑海建议,环保督察机制应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由环保部牵头,中纪委、中组部相关领导参加,如今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环保督察应与监察委紧密协作,进一步提升权威性。

  “不仅需要常态化,中央环保督察本身也要规范化、程序化。”李佐军认为,行政手段要有规矩、有限度,推进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更要靠法治手段,这样才有助于形成更大的环保合力。


标签:环境问题;环境质量;督察;发展;环保督察;环保;问责;环境保护;质量发展;长效机制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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