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公布了2017年度县(市、区)环保局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海盐县环保局获得优秀,这是海盐县环保局连续第三年在市县环保局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优秀。
2017年,海盐县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三五共治”、中央环保督察、重大活动环境保障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4天,优良率达91.5%,两项数据排名全市第一;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浓度二级标准;12个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均保持IV类水以上,千亩荡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Ⅲ类水,水质达标率81.9%,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
2018年,海盐县环保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守生态红线,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领域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全过程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进一步构建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多元主体共治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助力建设“大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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