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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质量提升行动开展

宁波三年打造成 全国质量强市标杆城市

发布时间:2018-02-03 07:40:26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俞永均 通讯员 甬志轩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 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到2020年,宁波制造业竞争力指数达到92以上,竣工交付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90%以上,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努力打造成全国质量强市标杆城市。

  根据《意见》,未来三年,我市要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经济强市、更具幸福感的社会民生体系、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绿色低碳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围绕这五大目标,我市将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率先建成行政审批少、依法行政好、行政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的服务型政府,力争成为全国城乡统筹发展样本城市,提高能源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意见》提出,2018年至2020年,我市将开展制造业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农业质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城乡质量提升、环境质量提升等六大专项行动,实施标准引领、计量提升、质量监管、品牌建设等六大支撑工程,不断提升我市经济发展、城市人文、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品质,为“名城名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制造业质量提升是首要。今后三年,我市要将智能经济作为主攻方向,努力打造形成“3511”新型产业体系,着力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千亿级细分行业。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推进建设一批“制造业+互联网”发展新载体,到2020年,引导10个以上重点产业建设云服务平台,云上企业总数达2万家。

  服务业质量提升方面,大力发展港航物流、金融保险、贸易会展、科技服务、文创设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政服务、商贸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发展大数据应用产业,培育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

  开展农业质量提升行动,争取培养一批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与装备、技术、信息、生态、文化深度融合,探索农业补贴、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的联动机制,实现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市、县全覆盖。


标签:服务型政府;政策性农业;农业质量;生态环境; 3511;制造业竞争力;制造业;宁波;服务业;空气质量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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