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阶段的环保责任,规定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要落实环保措施与环保投资,在施工阶段要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与资金……”近期,海盐县环保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在该局局务会议上,领着全局上下学习了新《条例》,主要围绕《条例》修改内容、修改背景和修改依据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讲解。
为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县环保局一直苦练内功。为了完善单位学法制度,县环保局将学法内容列入全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从2017年10月起,将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每次局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并组织全局在编职工进行学法用法考核,提高学法用法水平。鉴于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目的,县环保局专门整理编印了《海盐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学习。
既要好好学法,也要好好用法。2017年,县环保局全力以赴做好环境案件审查办理工作,全年共审理环境行政案件227件,受理陈述申辩24起,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4起,重大案件集体审议10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96件,发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48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4件,处罚金额为788.89万元,行政复议2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为了推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化建设,根据《嘉兴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工作规范》工作要求,县环保局将2017年5月1日起立案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做到“调查卷”与“审查卷”分离,同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第一时间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执法人员,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制机构统一归档、保管、查阅的要求,做到“一案一档”,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修改、增加、抽取案卷材料,案卷保管及查阅,执行档案管理的要求。
严格执法是为了企业今后不再违法,因此在执法的同时不断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也颇有必要。2017年,县环保局继续实施环保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上报14家环保严重违法企业,12家企业被列入2017年嘉兴市级环保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组织开展6家列入市级“黑名单”企业的“摘帽”核查工作,完成核查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31家企业被评定为环境信用等级蓝色,16家企业被评定为环境信用等级黄色,7家企业被评定为环境信用等级红色,1家企业被评定为环境信用等级黑色。
执法既要从严从重从快,也要公开公平公正。为此,县环保局积极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落实专人对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及时在县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栏中做好公开工作。目前,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完成信息公开,累计公开128件;已完成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累计录入128条。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化建章立制、实施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建设、依法行政学习等各项工作,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强化全体人员法制意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推进环境法制建设规范发展。”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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