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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用信息化手段做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12 10:14:41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蔡新华 实习记者 徐璐

  上海市某企业污水排放口上的二维码标识牌,手机扫一扫便可获知污染源的基本信息。

  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究竟该如何推进实施?

  上海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魏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在这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实,率先开发试点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系统。

  为了确保系统有效运行,上海给这个系统安上了一对“翅膀”:一个是移动监测,另外一个是移动执法。

  在“一个平台,一对翅膀”的格局下,无论监测采样,还是执法检查,都有现场的移动端,可以进行现场数据的实时采集,而这个数据跟排污许可证的证后管理系统平台是相连接的。对企业来说,在领到排污许可证的同时,也领到了一个独一无二的身份证二维码。

  魏峻介绍说,通过与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对接,整合、统计和优化数据,开发并完善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系统,对接移动监测和移动执法系统,从而实现监测、监管、监察“三监”信息联动及证后从排放口到移动监测、监察的闭环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对全市执证企业的管理效率。

  1 掌握排放口大数据

  “扫一扫”二维码

  “扫描这个二维码,人人都可以看到这个排放口的基本信息。”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监测、监察人员在现场扫描了排放口二维码,立马就能把每个排放口相关的许可证信息、监测记录和执法记录“掌握”在手里。同时,现场的每一项工作,也都会通过这个二维码被记录到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系统内。

  2017年5月,上海市启动排污口信息化的试点工作,旨在通过统一污染源编码和排放口编号和标识,生成排污口二维码,建立完整的污染源(含排放口)信息化系统。

  每个排放口唯一的二维码放置于排放口标牌的显著位置,通过扫描可以实现快速查询相关信息,包括污染源的基本信息(经纬度、编号、投产日期、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执行的排放标准等)、许可信息(各种污染物的许可排放浓度、总量)、监察信息、监测数据等,甚至还可以在线查看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正副本、环评批文、竣工验收文件等。

  同时,上海市环保局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以《上海市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等制度为保障,各类技术规范为支撑,突出对企业产污设施、治污设施、排放口污染物因子的全生命周期“一证式”管理;通过对企业污染全过程的控制,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定量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基本构建完成了一套高效的许可证核发机制,并探索建立了以“智能化、信息化”为特色的证后管理体系。

  2 证后管理系统

  让“三监”高效联动

  在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二楼的应急指挥中心有一块电子屏,上面不停滚动着上海市68家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的信息。

  “现场检查完成。”工作人员坐在电脑前,查看着现场监察人员从上海一家持证企业上传的相关记录和照片,随后在电脑中系统做了记录。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现场监察人员发现企业排放异常,我们会立刻将问题记录在系统内,并发起联动任务,监测人员就能通过系统接到指令前往企业进行监测。同样,如果监测人员发现企业有排放超标行为,也将通过系统发起联动监察任务,监察人员也将前往执法。”

  魏峻表示,上海市环保局自2015年建成上海市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与证后管理系统(简称三监联动系统),管理全市执证企业并记录监督管理过程,实现“三监”联动管理。2017年,上海市开展了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试点工作。

  实践证明,排污许可证核发与证后管理系统,利用现代化监管手段,提高了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根据现阶段污染源监管的实际情况,分别对监管、监察和监测部门分配角色,部门间按照污染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完成污染监管任务的布置、执行和反馈,实现“三监”部门的业务协同和工作联动;规范了企业的排污行为,推动排污企业环保诚信体系的建立。

  此外,证后管理系统整合了排污企业数据、监测数据、监管信息、监察信息以及相关辅助数据,形成了重点污染源综合业务数据库。另外,证后管理系统还可以完成数据的统计分析,向社会公众发布许可证审批信息等。

  魏峻强调,监测和记录是排污许可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排放标准等各项规定能够执行的重要因素。通过移动终端软件的开发,可以实现数据从PC端到移动端的延伸,即在现场通过移动端完成监测任务派发、接收及监测数据的采集、上报等工作,包括监测任务内容、监测人员、监测点位(扫描二维码)自动录入,并完成监测过程全记录(样品、现场记录、样品交接环节照片或录像)。移动执法终端可现场上传监察记录,实现了现场执法数据的快速传输,如此一来,与监测、监管的联动更加高效。

  3 信息化

  助力排污许可证制度效力发挥

  目前,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进展顺利。上海市环保局总量控制处调研员沈亦龙告诉记者,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市2017年度核发15个重点行业,实际核发许可证250张。

  2017年3月,上海市环保局发布的《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将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要素一并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同年11月,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明确带有二维码的排放口标识牌是排污许可证的附件。统计显示,2017年,上海市共核发1000余张标识牌。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所有持排污许可证的市管企业的排放口都已安装了二维码标识牌。在这些企业内,只要是没有二维码标识牌的排放口,都是违法的。”据他介绍,此前上海一家企业上报排污口250余个,但去年新的核发要求实行后,这家企业上报的排污口已经达到了500余个。

  由此可见,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信息化让排污许可证制度真正发挥了效力。

标签:上海市;中国环境;排污许可证;排放;管理系统;污染源;监测;标识牌;记录;排污许可证制度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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