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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18℃

宁波启动冬季空调温度专项监察

发布时间:2017-12-23 07:55:30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殷聪 通讯员 储昭节 单蓓蓓

  为加强对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设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市节能监察中心近日启动了公共建筑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专项监察,并开展首轮专项监察。    

  在首轮专项监察中,市节能监察中心对高新区、鄞州区、海曙区等区域内的17家公共建筑进行了突击检查。抽检结果显示,市标准化研究院、宁波洲际酒店、银泰城、银泰百货(世纪东方店)、香格里拉大酒店等大部分单位执行情况较好,现场空调测试温度低于18℃。但宁波银行高新区支行、星巴克(银泰城店、世纪东方店)、建设银行(世纪东方店)等部分单位空调温度面板设置高于18℃。对于违规单位,执法人员一方面向其详细介绍相关政策,另一方面责令其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18℃。下一步,市节能监察中心将继续开展公共建筑空调温度现场监察。市民也可对宾馆(酒店)、银行、超市、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单位的空调温度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用能行为,可拨打96330向市节能监察中心投诉举报。

标签: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首轮;违规;新区;节能监察中心;东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建筑空调温度;香格里拉大酒店责任编辑:陈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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