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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西安一餐饮老板开业当天被拘

发布时间:2017-12-15 10:08:27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王双瑾

  按传统习俗,新店开张、结婚庆典诸类喜事都会放爆竹庆祝。不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就会乐极生悲。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一家餐饮店老板就因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开业当天被“请进”派出所,接受行政拘留5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12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太华路派出所接到举报,在八府庄园附近,一家餐饮店开业准备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发现这家店门口摆了很多烟花爆竹,当场对这家餐厅老板靳某进行了政策宣讲,靳某当时口头承诺,他会将烟花爆竹搬回去不再燃放。随后民警就离开了。

  然而,就在民警离开不到20分钟,这家餐饮店再次将烟花爆竹搬上街头并开始燃放。附近居民李师傅告诉记者,12时10分开始燃放,持续了5分钟左右,烟非常大,特别吵。当天负责清扫这一区域的保洁员也告诉记者,扫那些炮皮纸屑垃圾就得一个多小时,一下子就加大了工作量。还有一些附近居民感叹道,进入冬季都限行机动车了,这次放爆竹的污染量相当于多辆机动车尾气的排放量。

  “我们将靳某带回派出所调查了解到,餐厅开业前他在渭南市蒲城县购买了700余元的烟花爆竹,并全部储存在店内,准备举行开业仪式时,违规将这些烟花爆竹燃放。”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太华路派出所民警邓学锋说,当时靳某觉得去派出所简单说明一下,不会受到严肃处理,抱着这个侥幸的心理,就想着燃放了以后也不会怎么样。现靳某已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批准行政拘留。

  《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已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西安市城六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全市行政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给周边居民、保洁员等人带来了不良影响,当事人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标签:烟花爆竹;西安市;违规;餐饮店;派出所;行政拘留;开业;民警;乐极生悲;传统习俗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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