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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餐厅”常年占用河道 责令停业拆除

发布时间:2019-08-12 11:33:24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季建荣 钱华良

  浙江在线8月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季建荣 钱华良)在德清县塘栖港雷甸镇段北岸一处水面上,有一幢两层白色建筑物特别显眼,建筑物一头用钢架桥连接河岸,另一头延伸至河道中间区域,底部由两艘老旧的水泥船支撑,建筑物顶部矗立着"中箱饭店"等字样;初步估算饭店单层面积约300平方米左右,最高处距离水面有近10米。

  近日,浙江在线接到德清县网友打来电话,反映有餐饮店长期非法占用河道水域从事经营活动,对塘栖港雷甸镇段行洪排涝造成严重影响,也存在重大水环境污染隐患。

  根据线索,浙江在线记者于7月29日前往德清县雷甸镇塘北村普善埭(组),实地调查了这家"水上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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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栖港酒家(中箱饭店)侵占塘栖港雷甸镇段水域经营

  记者进入餐厅内部看到,吧台、点菜区、厨房、卫生间、储物室等一应俱全,二楼则设置了12个大小不一的包厢。一位林姓经营者向记者证实,饭店近期均正常营业。

  饭店墙上悬挂的《营业执照》等证照显示,该饭店名为"德清雷甸塘栖港酒家"(下称塘栖港酒家),注册地址为"德清县雷甸镇塘北村普善埭",注册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塘栖港酒家为什么能一直开办在非法占用水域的船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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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栖港酒家(中箱饭店)一楼大厅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联系了德清县雷甸镇政府相关部门。

  雷甸镇农办水利员赵兴根到场踏勘后告诉记者,初步判断塘栖港酒家确实存在擅自占用水域现象。

  雷甸镇治水办负责人时霞坦言,塘栖港酒家开在塘栖港雷甸镇段上的情况是知道的:"因为它是餐饮店,所以我们要求他们污水接入岸边污水池;作为我们治水来说,目前就是保证污水不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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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栖港酒家(中箱饭店)污水池建在河岸边

  截至发稿前,雷甸镇政府回复浙江在线记者:已于7月31日下午责令塘栖港酒家停业,并要求其在一个星期内(截止到8月7日)自行拆除;若逾期未拆除的,将组织力量实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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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雷甸镇;酒家;德清县;饭店;浙江;建筑物;河道;水域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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