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湖州市昨起全面启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即日起至9月30日,全省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市民可以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输入车主身份信息,旧车的车型、电池类型,以及想要购买的新款车、门店等,系统就会自动估算总优惠额度,实现置换。
目前,湖州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约166万辆,其中自备案之日起未满七年的约92万辆。前期,长兴县作为全省11个试点之一,率先启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制定了试点方案,稳步推进实施。接下来,湖州市将在各区县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置换活动,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把优惠政策、置换流程等信息送到老百姓手中,让广大车主及时准确了解政策措施和时间节点,主动参与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提前淘汰置换活动,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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