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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新污染物,现阶段该管什么?

发布时间:2022-04-06 10:47:52 来源:中国环境报 见习记者 张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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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浙江省临安市天目山镇对石村种粮大户在拣拾农田里的废弃农药瓶、农药袋,归集后就近送到回收点。 人民图片网供图

  专家建议,治理新污染物,需进一步规范农药、抗生素、消毒产品、塑料制品等产品的使用和市场行为。

  如何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

  ——专访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於方

  新污染物的来源广泛、种类繁多,伴随检测技术进步,更多的新污染物将被进一步“认识”。如果对新污染物实施全生命周期管控措施,那么不仅会给技术带来挑战,也势必会带来过高的经济社会成本。因此,新污染物的治理需要解决“现阶段该管什么”的问题。

  确定现阶段该优先管控哪些新污染物,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是重要一环。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於方。

  新污染物治理应该按筛、评、控三个步骤开展

  於方介绍,“新污染物治理要把握精准性、科学性,应该按筛、评、控3个步骤开展。先筛查出环境和健康危害性大、用途分散、环境介质频繁检出、生产使用量大的化学物质,然后分阶段、分优先级持续开展科学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从数万种化学物质中精准圈定当前阶段环境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同时,要开展管控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将具备管控条件、环境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可行的,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全生命周期管控措施。”

  新污染物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需要“历经”3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是对污染物进行危害评估,主要包括危害识别和危害表征。危害识别,就是根据体内实验、体外实验、计算毒理以及(定量)构效关系等科学数据和文献信息,先识别化学物质的生态和健康毒性效应及其作用模式或机制。然后基于危害识别的结果,建立化学物质暴露与有害效应之间的剂量-反应(效应)关系,推导毒性参数,也就是危害表征。”於方说道。

  “第二步需要进行的是暴露评估。”於方解释道,“暴露评估基于环境中的实测数据或模型估算化学物质对环境介质预测暴露浓度,根据暴露途径和暴露参数,采用暴露模型估算化学物质对生物受体的暴露量。”

  对于最后一步的风险表征环节,於方解释,“这一环节是在化学物质环境危害评估及暴露评估基础上,分析判别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风险程度。可采用风险矩阵、综合指数评价等方法定性描述风险大小,或通过比较化学物质暴露水平与预测无效应浓度的关系,定量评估风险大小。”

  对于新污染物来说,是否已经形成较成熟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系统?於方告诉记者,“目前仍需重点加强危害识别环节中化学物质生态和健康毒性效应的基础科研,包括体内外实验和计算毒理研究,研发暴露评估环节中新型污染物的环境监测方法等。”

  各地需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

  对于新污染物的治理,於方认为部门和地方的工作重点应各有侧重。

  於方表示,新污染物治理涉及环节多、行业泛、领域广,需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主要承担筛查、评估和环境介质综合管控和末端治理的任务,源头和过程管控则更需要其他部门齐抓共管。

  如何从供给、需求方面“两手抓”?“一方面,加快供给侧减排,优化石化、化工、橡胶、树脂、涂料、纺织印染、农药等重点行业产业布局,落实禁止、限制措施,淘汰涉新污染物落后产能,推动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另一方面,加强需求侧倒逼,制定和完善玩具、化妆品、洗涤用品、电子电器、纺织品等消费产品标准,明确新污染物的含量限制要求,鼓励和推动绿色消费,进一步规范前述消费产品及农药、抗生素、消毒产品、塑料制品等产品的使用和市场行为。”於方说道。

  此外,於方建议,“新污染物治理需要深入产业链最前端和最终端,在地方扎根落地,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的全国联动机制。各地应结合本辖区特点,制定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在落实国家任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本辖区‘筛、评、控’工作,在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分布区、重要受体敏感区先行先试,开展调查、监测、评估和精准政策制定等管理模式,以及替代、减排、固废处置、污染场地修复等工程技术示范。”

  对新污染物如何进行环境调查监测?

  ——专访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主任杜兵

  新污染物的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具体包括什么?环境调查监测技术体系研究进展如何?2022年度调查试点环境监测工作安排又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主任杜兵。

  将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

  2021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开展了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环境监测工作。

  黄业茹介绍,“我们陆续开展了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环境监测方案研究,新污染物调查点位网络优化研究,新污染物调查技术规范研发等工作,并在长江流域重庆段、武汉段等区域,开展了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的全技术流程验证工作。同时,分测中心参与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有关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相关内容的编写。”

  那么,2022年度调查试点环境监测工作有什么打算?黄业茹表示,“今年,在生态环境部有关业务司局领导和组织下,分测中心作为技术牵头单位,将会同生态环境系统内十余家有关单位,计划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兼顾海洋和背景点位,开展国家层面的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环境监测。同时,我们将研究编制关于加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加强对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地方事权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对地方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政策咨询、管理支撑、技术指导和服务。”

  分类管理,加强环境调查监测数据共享

  调查监测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调查监测技术体系的支撑,在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技术体系研究方面,分测中心做了哪些工作?

  “目前,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环境监测需求已全面梳理完毕。”黄业茹介绍,具体包括打通非靶向筛查技术流程,与全球多个主要质谱仪器厂商深度合作,提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规程一揽子技术解决方案,提出初步构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技术体系的工作建议。

  “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规程方面,我们开发了烷基酚与双酚A、抗生素、全氟化合物、VOC类以及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新污染物分析方法,研究完成基于高分辨质谱和广谱低损前处理技术的高通量筛查与准定量方法,形成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系列作业指导书建议。以期实现国家层面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数据区域可比、历史可溯目标。”杜兵说道。

  由于技术新、成本高,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尚无系统的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数据。对于加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的数据共享,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支撑方面,黄业茹表示,下一步,分测中心将按照分类管理思路,开展不同类型数据共享及使用办法和技术要求研究。

  黄业茹建议,在生态环境部的组织协调下,应逐步推动相关科研机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的形成,并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共享数据的质量要求,制定一些措施办法,如通过对相关机构颁发应用证明文件等方式来鼓励相关机构将新污染物高质量监测数据上传平台。同时,引导生态环境系统内外力量使用国家新污染物调查系列监测技术规范,将满足要求的数据用于新污染物评估工作。推动形成以国家为主导,多方力量参与的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数据综合集成利用格局,达到精准有效识别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区域及来源,集约高效动态掌握全国新污染物分布,基本摸清新污染物底数的目标。

标签:污染物;生态环境;评估;化学物质;环境监测;监测;监测技术;治理;管控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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