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地方的实时监测、高值推送等数据显示,乡镇空气监测站数据明显高于县(市)城区站点。
按理说,区域空气质量数据与人口密度、数量存在一定相辅相成的关系,几千人的乡镇驻地空气质量,应该好于几万到几十万人、工商业更加发达、机动车拥有量更大的县(市)城区。为何一些乡镇空气质量反而不如城区?为何会产生城乡空气质量数据“倒挂”问题?
笔者认为,客观上看,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一些小城镇管理水平低于县(市)城区管理水平。比如,一些饭店、食堂等餐饮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通过排风扇直排;一些施工工地抑尘措施缺失,车过尘起;部分地方“散乱污”企业并未得到有效监管。另一方面,一些农村地区特有的污染问题尚未得以解决。比如,很多乡镇、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还未普及,很多农户仍选择燃煤取暖,相较城市,氮氧化物排放较大。在个别地方,焚烧秸秆、荒草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大量尾气不达标的“低三拖”(低速农用柴油载货四轮汽车、三马车、拖拉机)。
乡镇大气污染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县(市)城区空气质量造成传输影响。对城乡空气质量数据“倒挂”问题,要尊重现实、正确看待。解决起来,要量力而行,切合实际,蹄疾步稳,循序渐进,不能好高骛远,急于求成,一蹴而就,突击冒进。对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笔者建议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发挥乡、村两级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秸秆焚烧、散煤复燃等隐患,并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实施“去煤、降尘、治企、控车、除烟、增绿”等综合系统治理,彻底打通“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加强行政综合执法。充分发挥乡镇行政综合执法队的作用,对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到位。
三是完善考核体系。建立各乡镇每月空气质量排名公开通报、县乡空气质量捆绑考核等机制,对长期排名靠后的乡镇开展监督帮扶,帮助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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