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制定出台《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大气污染源解析数据显示,绍兴本地移动源尾气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达30%左右,位居各类污染源首位,其中又以使用柴油的移动源排放占比最大。经初步摸排,该市3.5吨以上重型柴油车9万余辆,柴油动力移动源监管确需进一步加强。
“《办法》结合新形势下的新标准、新要求,提出了更具操作性、实效性和针对性的条款,为我市开展柴油动力移动源污染防治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方林苗表示,这部政府规章的颁布实施,既是绍兴立法工作的重大成果,也是绍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创新举措。
据悉,《办法》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要求、罚则等共23条,进一步完善了柴油动力移动源责任体系,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增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柴油动力移动源的污染防治职责。
《办法》依照分级标准,将柴油动力移动源分为低、中、高以及超标排放四级,提出了较为严格的低排管理要求;提出依托绍兴全市现有18套路面遥感检测设备,创新数字化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并采取电子标签、电子围栏、远程排放在线监控系统等手段,对柴油动力移动源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明确探索建立油品监管机制,明确使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执法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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