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9月30日前,太原市将完成324台超过2000蒸吨常年运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的排放。其中涉及供暖的锅炉改造必须在供暖前完成,确保不影响正常供暖。
此次改造主要针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安装使用的天然气锅炉,并鼓励2015年12月31日以后安装的天然气锅炉提前实施改造。同时,鼓励2蒸吨以下天然气锅炉,直接更新为超低氮排放锅炉。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及以下燃气锅炉,可选择更换低氮燃烧器或加装烟气回流装置的方式进行改造。此外,鼓励天然气锅炉直接改为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锅炉。
“改造后的燃气锅炉,要求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m3。对于已经达到50mg/m3排放标准的天然气锅炉,可以不进行低氮改造,维持正常运行即可。”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 ,采暖天然气锅炉于10月20日以前完成低氮改造的,可享受差别化补贴政策。
锅炉容量不同,改造方式不一,完成时限不同,市财政补贴标准也有差异。太原市明确,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安装使用并兼顾供暖的天然气锅炉,在9月30日以前完成改造的,享受全额补贴。9月30日以后,财政补贴按照全额补贴的90%支付。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财政补贴按照全额补贴的80%支付。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