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即时报 正文

卫监部门开展控烟执法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9-05-31 16:37:46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 潘旭婷 通讯员 胡丹娜 李城飞

  “你们场所的‘禁止吸烟’标志统一、规范,位置设置醒目,现场也未发现设置烟灰缸等器具和吸烟者,请继续保持!”5月31日是第32个世界无烟日,县卫生监督部门近日结合双随机行动,对辖区内的各大公共场所开展了控烟执法专项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对象涉及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足浴场所、理发店及公共交通候车室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重点检查了各场所内有无控烟劝导员、控烟制度的建立是否完善、公共区域的禁烟标识是否张贴、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情况及其他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进行了控烟宣传。

  检查发现,多数被检查单位控烟工作意识明确,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禁止吸烟”标识、设立了控烟劝阻员等,控烟工作开展良好。但也发现部分场所存在“禁止吸烟”标志不够统一、规范,位置设置不够醒目以及现场吸烟劝阻工作等方面有待加强等问题,执法人员均已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对其中1家经营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2018年2月1日《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实施,根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相关控烟规定,今年我县控烟执法检查共计705家次,截至目前已立案处罚9起,罚款金额8200元。

  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是一项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行动,任重而道远。县卫生监督部门将不断加大控烟执法监督和控烟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控烟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切实推进健康宁海建设。

标签:吸烟;控烟;卫生监督部门;宁波市;场所责任编辑:陈秋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