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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建立生态环境“四城”联防共治机制

德清 安吉 余杭 临平签订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2-08-16 16:00:02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仲瑶卿 通讯员 沈晓燕

  浙江在线8月16日讯(记者 仲瑶卿 通讯员 沈晓燕)“同享一片天 共饮一江水。”今天,德清县、安吉县、余杭区、临平区四地签订了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战略合作协议,创新建立生态环境“四城”联防共治机制,齐心协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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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此次的《框架协议》进一步拓宽了协同领域、延伸了协同深度,四地约定围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环境联保联治、水源地上下游补偿、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执法应急联动等五方面内容打造联防联控联治体系,统筹推进水、气、土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共塑天蓝、地绿、水净、景美的生态环境区域样板。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德清、安吉、余杭、临平协同发展的基础,是四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打破了行政地域上的限制,将统一管控标准、一同制定工作计划、共享处置利用设施、消除交接区域监管上的‘空白’。”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负责人介绍道。

  此外,在当天的“碧水、蓝天、净土四城联防共治‘县域联盟圈’联席会议上,德清县还与安吉县人民政府签订《对河口水库水源地跨行政区域联防共治机制协议》、与临平区人民政府签订《一般污泥处置区域战略合作生态补偿协议》。

  探索流域生态补偿 守护涓涓清流

  对河口水库,位于德清县莫干山脚下,是全县55余万城乡居民的“大水缸”。每天,都有涓涓清流从这里流向千家万户。

  “城市有边界,水域无界限。河流的保护不可能分开上下游各自进行。”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护好水源地,德清早在2005年便率先在全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西部乡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多元筹资、定向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保护者和生态受益者之间的公平利益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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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河口水库

  2010年和2013年又先后两次进行完善,将补偿范围扩大到316 平方公里,占到县域总面积的1/3;增加了对西部农民的直接补助,同时建立了生态保护补偿考核机制,对镇(街道)实行差异化考核,生态保护型镇(街道)取消了工业类考核。

  2015年,德清再次出台《深化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补偿资金总量,从2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设置了保护等级系数梯度,体现“保护级数越大,倒扣时惩处力度越大”这一原则;此外,对受偿区域内发展生态经济的项目也予以补助。

  在饮用水源地联防共治方面的探索,德清远不止于此。

  东苕溪,流经余杭、德清,后注入太湖,哺育着沿岸的百姓,是余杭区的饮用水源地,同时也是德清县的备用水源地。

  为了保护好这一方“生命之源”,2018年德清县与余杭区签订了《东苕溪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协议》,设立了每年1500万元的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主要用于镇(街道)所涉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今天我们与安吉、余杭、临平签订了联防共治战略合作协议,将水源地上下游补偿机制进一步向纵深推进,扩大了‘联盟圈’。今后将通过发挥补偿资金的引导效应,营造以‘考’促‘保’的氛围,引导公众进一步认识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意义。”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负责人表示。

  固废处置资源共享 共建“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在四地签订的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战略合作协议中,还有一条是关于进一步深化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共建共保共享机制,德清县依托富足的一般工业污泥综合利用能力,接受县外一般工业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互惠互利,优化资源配置。

  据了解,早在2020年7月,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政府便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签订过“环境互保战略合作协议”,德清接收余杭的一般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综合利用污泥50元/吨的标准进行生态补偿,这也是全省首个固废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机制。

  “探索固废处置资源共享,是德清、安吉、余杭、临平四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重要内容,开展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合作,可以促进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优化,实现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共建共享,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负责人表示。

  据当地提供数据显示,2020年7月至今,已累计协同处置污泥5.42万吨,补偿资金271.03万元。

  生态补偿“多元化”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德清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十七余年来,先后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已建立起涵盖饮用水、生态公益林、污泥处置等领域的纵向生态补偿和跨行政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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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德清县出台了《进一步深化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试行)》,此次调整完善后,补偿方式主要为镇和行政村生态保护考核奖励,生态公益林补助和生态保护项目补助。同时融入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结果应用,在对行政村考核奖励的考核内容中GEP考核占比达到75%,日常管理考核占比25%。GEP考核的引入让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更合理,奖补更精准,并且激发了补偿地区在推进GEP和GDP协调增长的创新潜力。  

  至2021年底已累计投入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约6亿元,生态保护补偿对生态产业的发展引导,推动了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得到良好保护的莫干山与下渚湖成为美丽经济发展的基础优势。

  莫干山被《纽约时报》评为全球最值得一去的45个地方之一,下渚湖湿地风景区获得中国人居环境示范例奖,德清县全面打响了“名山湿地、休闲德清”的旅游品牌。2021年全县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到1032.5万人次,实现营收39.4亿元,同比增长6.5%,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61:1,德清再度捧回“大禹鼎”金鼎,下渚湖入选全国 “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达到88.23,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绿色共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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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地协调了各方的利益,在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对引导地区绿色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负责人表示,未来随着生态保护补偿顶层设计体系的健全和科技创新的不断进步,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引领下,德清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践也将持续完善,趋向构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良性互动的生态综合补偿体系。

标签: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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