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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工公司春节前趁雨偷排废水造成濂溪大量死鱼,执法人员顺藤摸瓜锁定“真凶”

丽水侦破一起偷排酸性含铜废水案

发布时间: 2023-06-21 09:49:16 来源: 中国环境电子报 通讯员 董浩 华鑫 邓晓玲

  “溪里的鱼死了很多,一群人正在岸边捡这些鱼,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们快来人核实下。”今年农历正月初三清晨,当大部分人还在睡梦中享受假期的愉悦时,浙江省遂昌县一位群众的报案电话,打破了春节假日的宁静。

  经过执法人员连续三天的排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侦破一起恶意偷排酸性含铜废水案,涉事企业被处以56万元的行政罚款。“这次偷排,企业损失实在太大了。”某化工公司负责人近日接受采访时说道。

  接到报案,顺着死鱼方向溯源排查污染源

  “一下子死了这么多鱼,是谁在电鱼?还是毒鱼?”

  “水环境受到污染了吗?大过年的,总不会有企业偷排吧,那块区域有工业园区,的确是有化工企业。”

  “如果鱼是中毒死的,要让街道人员出面阻止群众捡鱼。”

  ……

  在去现场的路上,遂昌分局执法人员迅速进入了工作状态,探讨如何勘查才能快速发现原因。

  在知情人引导下,执法人员很快找到了濂溪河道的案发点位。在不宽的河道上,一些鱼翻起了白肚皮,一沉一浮地随波逐流,还有更多鱼漂浮在岸边,大大小小的死鱼沿着河岸一直向上游延伸。

  “被村民捡走了一些,现在少了点。我发现的时候,河道内是大片死鱼,大概有三四百米长吧。”知情人介绍,“怀疑是毒鱼,已经让人阻止村民捞鱼了。”

  “跟着死鱼走,这个就是‘证人’,看看是哪里开始出现的。”执法人员曾晟旻顶着寒风继续追踪。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死鱼明显减少的位置上游,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处排水口,出口处石壁上有淡绿色水渍,低洼处存有淡绿色污水。

  就是这里了,执法人员分头开始行动。

  经采样检测,该出水口水质pH酸碱值为3.4,总铜为10.5mg/L,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Ⅲ类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检测结果也显示鱼体内含有大量的铜元素。

  执法人员根据特征污染物及区块雨水流向图,对该区域排污单位进行逐一分析,初步怀疑为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污。

  一波三折,最终锁定排污企业并固定证据

  “我们过年期间放假了,并没有生产,不应该有废水产生啊。”在得知自己公司被怀疑非法排污后,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某某一脸茫然。

  现场勘查后,执法人员发现,当日该企业的确没有生产,企业雨水沟及雨水总排口也没有废水排放的痕迹。但是总排口下方的雨水井内却有淡绿色废水,现场pH试纸检测呈酸性,与入河排水口发现的痕迹大致相同。

  这又是什么情况,到底是谁在排污水?执法人员感觉有点蹊跷。

  “我能反映个问题吗?上游的某化工公司的雨水管道接入我公司雨水井,然后流入市政雨水管网,最后一起排到河道。这个情况我们向园区反映过。”朱某某说。

  为进一步查实污水流向,执法人员再次爬入雨水井观察,该雨水井的管道布局呈现交叉的“L”型,在隐秘处有一条被确认是通往某化工公司。由于光线昏暗,该管道内没有发现明显废水排放的痕迹。调查又陷入了僵局。

  “我们回去研究了很久,一直找不到突破口,但是三天后出现了转机。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曾晟旻回忆起当时的场景,马上兴奋起来。“死鱼是证据,雨水井里传出来的流水声,也是这起案件的突破口。”

  原来,心存疑惑的执法人员这几天一直带着问题在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并出动了管道机器人,想溯源找到突破口。

  “不一定光是盯着这家新材料有限公司,我们可以换个思路,看看谁利用了这处雨水口。”当时在现场带队的遂昌分局局长杜维涛要求。

  那个被怀疑是排污通道的雨水井里,这时传出水流声音。

  打开井盖、再次入井、又发现淡绿色废水、采样、拍照取证……一套熟练的工作流程一气呵成。

  这股水正是从上游某化工公司流出来的。当时,该公司正在用水冲刷地面,雨水井和某化工公司的雨水沟里均发现有绿色的污水pH试纸都呈现强酸性。

  一案四罚,嫌疑人已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我刚从外地回来,看到地面上比较脏,想着马上要开工了,所以就冲洗一下。”正在冲洗地面的陈某某看到执法人员冲进来时,一脸镇定并振振有词。

  经现场勘查,该公司新建的二期项目主要生产防水剂和十八酯,生产原料中使用了含铜催化剂。在生产车间,13个生产设备釜摆放在内,企业没有建设污水处理池,生产废水仅仅用水泵收集到废水罐中,部分生产废水被存放在吨桶内,并运送至二期仓库内。厂区内的消防应急水池水位也有明显下降。

  在厂区的雨水沟附近,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了地面上还留有不规则的绿色痕迹,旁边土壤上也发现了绿色的结晶状颗粒。

  “这里就是排污的现场了。高浓度的废水稀释后还呈现出淡绿色,这也是因为废水里含铜元素的原因。”曾晟旻向笔者介绍。

  打开附近厂区的监控,人员活动的轨迹逐渐拼凑成相对完整的链条,案件便一目了然。原先故作镇定的陈某某也交代了案发过程。

  1月23日晚,在企业值班的陈某某见正在下大雨,为降低污水处理成本,便利用叉车将仓库里6个白色吨桶分别运送到雨水沟旁,并将吨桶内的绿色废水直接排放。废水混合着雨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入濂溪,造成外环境水体污染。为掩盖排放痕迹,陈某某还用消防水冲刷散漏到地面的废水痕迹。节后返回企业后,陈某某看到地面仍然还有绿色的排放痕迹,于是再次用消防水进行冲刷,就是这次冲刷,在雨水井内发出流水声让执法人员抓个正着。

  通过采样样品比对和证据固定,执法人员还原事发现场,并最终锁定为某化工公司涉嫌违法排污。该化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涉嫌环境违法,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浙环发〔2020〕10号),对该公司处以56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该公司还因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等受到3个行政处罚,相关生产设备已被依法查封、扣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和后续整改正在推进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也被移交县公安机关进一步审理。

  “我们估算过这些废水处理费最多万把元。现在得不偿失,除了被行政处罚和后续生态赔偿的金额外,企业的信誉、形象以及对外融资渠道等,都会受到影响。”某化工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增强员工的环境守法意识,盯着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让企业早日进入良性循环。”


标签: 执法人员;废水;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 毕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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