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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查处”变“事前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上门为企业“把脉”“体检”

发布时间:2022-08-12 09:44:53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姜晓丽

  “这两天的废气排放自动监控数据远低于现行排放标准,新上设施效果不错,但调试期间仍要控制好生产负荷。《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即将于9月1日施行,你们要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昨天,位于秀洲区的一家玻璃制造企业内,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正在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在查看企业废气排放的相关数据时,执法人员温馨提醒道。

  企业环保负责人指着厂区内一台崭新的废气处理设施说:“这台设施在调试,近期将正式上线,前期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上门为我们提供了不少指导服务。现在看来新设施的处理成效不错,我们也会强化后期的管理,确保设施平稳运行。”

  这是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服务”的一次生动实践。生态环境部门上门“把脉”“体检”,不仅能为企业做好指导服务,助推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也能帮助企业做好检查,协助企业找到“病症”。

  今年9月1日起,《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届时,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验收等方面的监管,将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也将作为执法依据。为进一步宣传《管理办法》,帮助企业发现并尽早解决一系列问题,《管理办法》发布后,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就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把脉”“体检”,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供指导帮助,以提升企业的污染治理水平,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前期三个多月的体检式巡查中,我们发现了部分排污单位存在污染物排放无法稳定达标、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建设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等问题。”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沈桂华告诉记者。

  他提醒,《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排污单位如果仍然存在这些行为,就涉嫌违反《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将被依法查处,希望全市相关企业引起重视,并提前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保障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标签:生态环境;污染源;嘉兴市;废气排放;监控管理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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