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9日讯(通讯员 朱巧虹)近年来,西湖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垃圾治理“一三五”的目标任务,多项举措同向发力,全力践行“杭州模式”。
压实分类管理“第一责任”
垃圾分类要想管好,必须落实主体责任。西湖区以属地、行业管理责任落实为依托,科学合理地分解和细化工作职责。
明确居民投放的“第一责任”,通过日常《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培训讲解以及专管员现场督导,不断强调明确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责任,提升垃圾分类意识
明确物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为提高物业积极性,构建以物业公司为责任主体,各个街道结合日常管理情况主动约谈小区物业公司,明确其管理责任。
明确重点行业的“第一责任”,联合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广泛宣传明确各类责任区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边界,更好履行各自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度点餐、餐后打包、光盘离席,推广使用“布袋子,菜篮子”推动工作层层落实。
发挥党建引领“头雁效应”
西湖区联合各个街道积极探索党建与垃圾分类融合发展,通过组织党员志愿者们入户宣传、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培训、主题党课、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加强党员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夯实党员垃圾分类知识“硬实力”。
同时针对留下街道辖区90%是残疾人居民的小区——花坞新村,招募25名党员志愿者成立“红色帮帮团”,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帮收垃圾、指导分类,提供“保姆式”服务。在垃圾分类工作上不让一个小区“掉队”。实现党建与垃圾分类同向发力,形成全民分类的浓厚氛围。
用好分类执法的“金钥匙”
执法力量作为垃圾分类全链条中的重要一环,西湖区执法力量联合街道通过“入铺宣传、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加大对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2022年截止目前,全区共立案处罚垃圾分类等案件1631件,罚款12万余元,督促居民逐渐养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投放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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