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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露天焚烧 留住蓝天碧水

南湖区对秸秆焚烧行为坚决说“不”

发布时间:2022-06-01 09:23:20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谢梦骑 通讯员 李丹华

  当前正值夏收季节,同时也是秸秆焚烧易发期和高发期。前两天,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七星中队执法队员在锦带河路巡查时,发现七星街道湘溪路和锦带河路交叉口东南侧田里浓烟滚滚,到现场后,发现一农户正在焚烧秸秆。执法队员立即上前阻止焚烧行为,与当事人一起将火扑灭,并立案查处,后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5月27日下午,七星中队接到群众投诉称,七星街道博山村田地里有人在焚烧秸秆。执法队员到现场后,发现火虽已灭,但田内确实存在大面积焚烧过的迹象,焚烧面积约5亩。经调查,焚烧地点是陈某的承包地。据陈某所述,近日刚收割完小麦,由于其未及时将小麦秸秆进行处置,周边住户不慎将秸秆点燃,才导致了此次焚烧事件的发生。

  “近期的这两个案例,是较为典型的违法情形,一种是自己主动故意露天焚烧秸秆,另一种是自己有责任及时收集处置秸秆但责任没到位导致被动露天焚烧。按照法律规定,这两种情况都要受到处罚。”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科科长姚琦介绍。

  为有效遏制露天焚烧行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区生态创建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水局,组成露天秸秆焚烧巡查执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各成员分片包干督查制度,定人、定岗、定责,把任务分解到各分队、队员。

  据了解,5月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了秸秆焚烧行为的管控力度,通过增加执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巡查频次,在辖区内实行“全覆盖、不间断、不定期”巡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间段”,一旦发现有秸秆焚烧行为,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今年初以来,全区通过工作群已处置火点27处,出动400余人次,开展巡查190余次,巡查扑灭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火点116处,共查处露天焚烧秸秆案件12起。

  同时,执法队员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积极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环保法律法规和违法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断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的一方碧水蓝天。

标签:巡查;秸秆焚烧;执法队员;南湖区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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