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6日讯(通讯员 黄涛)“这农村地里头又不是城区,都不能扔垃圾?”经执法队员劝阻后,当事人不解地问。
近日,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阜溪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阜溪街道龙山村时,发现有人正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立即上前劝阻。经调查,当事人涉嫌违反了《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的规定。执法队员向其制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逾期未改正,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在一些人的印象中农村田间地头是“法外之地”,可以随意倾倒、乱扔垃圾。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城市或者农村,随意倾倒或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者废旧物品都属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近年来,随着德清县城乡环境提升、垃圾分类治理等工作的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这离不开每一位居民的文明参与。
让我们从“扔对”垃圾开始,让乡村更美更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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