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控制总磷污染,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了长江经济带“三磷”专项排查结果,692家“三磷”企业(矿、库)中有276家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占比40%。
据《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组织长江经济带7省(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地方自查已全面结束。从自查情况看,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聚集了全国60%以上的涉磷企业,“三磷”企业(矿、库)数量高达692家(个),其中磷矿229个、磷肥企业252家、含磷农药企业29家、黄磷企业85家、磷石膏库97个。
排查发现,磷石膏库问题最为突出,53.61%的磷石膏库存在环境问题;其次是磷肥企业,问题率高达47.62%;黄磷和含磷农药企业存在问题比例分别为42.35%和34.48%;磷矿问题率相对较低,也达25.33%。
生态环境部表示,为妥善解决“三磷”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针对磷矿、磷肥、含磷农药、黄磷和磷石膏库5类重点,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三个一批”要求,即以饮用水源地等敏感水体以及人口密集区为重点,以符合行业政策为基准,依法律法规关停取缔一批,消除“三磷”行业重大环境风险;以实现达标排放和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核心,整治规范一批,提高全行业环境管理水平;以推动行业清洁生产和技术进步为导向,改造提升一批,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分别明确关停取缔要求、规范整治要求和提升改造要求,以及企业各产污治污环节的整治要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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