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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绍兴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9-08-13 06:32:25 来源:绍兴日报

  督察指出,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推进过程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推进发展与保护、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任务整改不彻底。嵊州800吨/日垃圾焚烧项目尚处于场地平整阶段,未达时序进度要求,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存在较大压力。大坞岙垃圾填埋场2019年3月总管排放口氨氮、化学需氧量超标达9次,2号扩散井地下水水质持续超标。诸暨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批建不符、存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现象,园区管理混乱;诸暨市天基环兴公司焚烧炉尾气臭气影响周围环境、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至今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存在整改不到位现象。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绍兴市2016年、2017年、2018年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7、45、42微克/立方米,分别排名全省第9位(并列)、第10位、第11位。督察期间,督察组共接到群众举报240件,其中涉气投诉94件,占总投诉量的39.1%。城市总体规划把关不严,一些工业企业和居民住宅距离过近,如嵊州城北工业园区、诸暨城西工业区周边规划建设了商住楼,厂群混杂现象突出,异味扰民问题引发老百姓信访投诉较多,2018年嵊州市城北工业园区涉气投诉157件,2019年1-3月诸暨城西工业区涉气投诉50件,同比增加178%。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扬尘管控不力,扬尘污染现象突出。如越城区城南大道、聚贤路道路开挖、沿线拆迁工地施工未采取扬尘管控措施,施工现场尘土飞扬。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市现有7家污泥焚烧处置企业设计能力为265.65万吨/年,2018年实际处置仅为160万吨左右,而仅柯桥区2018年污泥产生量就达150万吨左右,污泥处置存在较大缺口;诸暨天基建材有限公司场地堆存污泥1.4万余吨。越城区等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滞缓、雨污混接的现象较为普遍,城镇市政管网设施较为落后,部分设施老化、损坏问题突出。柯桥区违规接收嘉兴等地6500余吨垃圾混入本地垃圾进行焚烧处置,临时垃圾堆存点仍存有1000余吨垃圾,部分垃圾随意露天堆放,运输、处置等环节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柯桥区2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四是一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饮用水源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汤浦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有汽修、建材、仓储、液化气站、加油站等行业企业,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新昌县长诏水库水质总氮有上升趋势,2018年溶解氧存在超标现象;平水江水库未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要求设置指示牌、隔离护栏,一级保护区内有学校、码头、农家乐等设施,且有划船训练活动。违法违规开采矿石现象较为突出,浙江京天纺织有限公司以低丘缓坡平整为名非法、超期进行矿石开采。上虞区祥盛农业、海峰生态农业、杨丰牧业、新苗农牧发展等4 家生猪养殖企业位于禁养区内。

  五是部分工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态环保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够,考核评价体系中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仍不够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在部分县(市、区)对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不高,2017年以来呈现衰减弱化的趋势。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方面,存在打折扣的现象,地下油罐、废弃矿山整治进展滞后。一些部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不强,未有效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餐饮油烟、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督察要求,绍兴市要持续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高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

  督察强调,绍兴市应根据此次督察发现的问题,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标签: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泥;诸暨责任编辑:陈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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