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9日消息称,瑞昌市人民法院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28日挂牌成立。这是江西省首家涉长江环境资源保护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法庭。
据了解,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将对江西九江市瑞昌市、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湖口县、彭泽县等六(县区市)内涉长江干流江西段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及九江中院指定管辖的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案件。
江西高院副院长胡淑珠表示,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院要紧紧围绕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切实履行环资审判职能,为打好全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在审判程序、裁判方式、生态修复等方面走出一条新路,为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积累经验;要加强上下沟通和横向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打造环资审判特色品牌。
值得一提的是,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是继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之后,江西又一个跨行政区域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
长江中下游省份江西拥有152公里长江黄金水道,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长江流域承东启西的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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