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场所的‘禁止吸烟’标志统一、规范,位置设置醒目,现场也未发现设置烟灰缸等器具和吸烟者,请继续保持!”5月31日是第32个世界无烟日,县卫生监督部门近日结合双随机行动,对辖区内的各大公共场所开展了控烟执法专项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对象涉及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足浴场所、理发店及公共交通候车室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重点检查了各场所内有无控烟劝导员、控烟制度的建立是否完善、公共区域的禁烟标识是否张贴、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情况及其他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进行了控烟宣传。
检查发现,多数被检查单位控烟工作意识明确,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禁止吸烟”标识、设立了控烟劝阻员等,控烟工作开展良好。但也发现部分场所存在“禁止吸烟”标志不够统一、规范,位置设置不够醒目以及现场吸烟劝阻工作等方面有待加强等问题,执法人员均已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对其中1家经营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2018年2月1日《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实施,根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相关控烟规定,今年我县控烟执法检查共计705家次,截至目前已立案处罚9起,罚款金额8200元。
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是一项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行动,任重而道远。县卫生监督部门将不断加大控烟执法监督和控烟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控烟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切实推进健康宁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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