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今年一季度地表水水质状况,并介绍了全市水环境治理成效及下一阶段全市地表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任务。
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天津市地表水20个国考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10个,占50.0%,同比增加1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4个,占20.0%,同比减少1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9.5%、26.0%、38.2%和22.7%。
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发布会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水处负责人赵文喜说,针对水污染防治,2018年天津市出台了打好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等三年作战计划,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关键环节,推进全市碧水保卫战取得良好开局。
2018年,全市完成全部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完成205个千人以上的乡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九大类165个问题进行整改。重点治理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农业农村废水、黑臭水体。
同时,大幅度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88家工业废水直排外环境企业、10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达到地表水准Ⅴ类、甚至Ⅳ类水质标准,实现生态化、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累计完成217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完成648个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完成25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严格水环境质量监测,建成98座水质自动站,覆盖了64条一二级河道、5个湖库,实现一个平台管水质。
严格污染源管控,在新建项目准入方面,天津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在现有污水排放单位监管方面,占全市污水排放量9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检查,持续开展达标排放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3万余家次、处罚4000余家。
在实施引滦入津水生态补偿的基础上,创新建立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出台《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对各区水质现状、同比、出入境浓度比等3个方面进行综合排名并奖惩,规定名列前茅的区获奖,排名靠后的区受罚。通过“奖优罚劣”,提高了水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区的积极性,倒
逼落后区不断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各区水质平均改善率达30%以上。
2020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据赵文喜介绍,下一步天津市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实施水资源配置、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多类工程,构建系统化、综合化的水污染防治模式,不断缓解水资源压力、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水环境容量、修复水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统筹推进。按照国家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制定出台全市入海河流“一河一策”,开展系统化治理,集中开展标志性战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等手段,统筹强化水污染防治、缓解水资源紧张、恢复水生态健康、严控水环境风险各项任务。以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为核心,大幅削减全市劣Ⅴ类水体比例。
二是加快结构调整。调整工业结构。加快制定“三线一单”,加快钢铁、石化等高耗水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加快破解“园区围城”,推进工业集聚区整合撤销取缔,深化巩固“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成果。调整养殖结构,严格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加快绿色养殖示范场建设,规范主要河道堤岸两侧水产养殖。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农业,2019年全市化肥利用率、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三是狠抓治污减排。治理工业废水,推动废水直排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深化工业集聚区污水综合治理,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规范化整治。治理城镇污水,全面消除管网空白区,因地制宜改造合流制地区,排查改造管网错接混接点,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治理农业农村污水,2019年完成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四是加大扩容增流。建设水系连通等工程,充分利用引滦—引江外调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入境雨洪水等水源,每年补充生态用水10亿立方米。加强河道内源治理,开展主要河流清淤疏浚和生态修复。加快人工湿地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生态湿地,净化河流水质。
五是强化督察执法。不断强化公开约谈、考核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压实水污染防治的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以排污许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直排企业等为重点,开展水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超标、超总量等违法排污行为,保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
六是完善保护机制。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形成治理合力。继续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奖优罚劣”,实行“靠后区”补偿“排前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教育,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保护体系,凝聚碧水攻坚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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