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滨海砂矿(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海洋地质取样技术规程》等5项行业标准报批稿的公示。
据悉,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5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其中,《滨海砂矿(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报批稿)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起草,规定了滨海砂矿勘查的目的任务、研究程度、控制程度、工作及质量要求、可行性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滨海砂矿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评审、验收滨海砂矿地质勘查报告,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评估矿产资源/储量的参考标准。
《海洋地质取样技术规程》(报批稿)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起草,规定了海底地质样品、海水样品和海面低层大气样品取样方法,样品采集作业,样品质量和现场编录等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海洋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中的地质取样工作。
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者可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等相关信息,向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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