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共享概念热度的不断攀升,继单车、家用汽车等代步工具之后,电动自行车也走进了共享时代。近日,不少市民发现除了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一款带有脚踏功能的共享电单车悄然登陆了湖城的街头巷尾。高信用即可免押金、资费便宜随借随还、出行便捷不费力……
然而,看似便利的共享电单车却也在网上引起了市民们的热议:这些共享电单车此前也曾投放使用,之后由于未上车牌等原因而被紧急回收,如今再次投放却仍然没有挂登记号牌,是否符合规定呢?而4月起我市就将正式启用电动自行车新规,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那么这些共享电单车能上路吗?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市交通部门。“事实上早在去年12月份,市面上就曾投放过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因为缺乏运营资质,我局当时就已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做出了由行政执法部门回收这些车辆的决定。”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该公司二次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实属企业市场行为,同样未经相关部门许可。“若后期该公司全面退出湖城,之前已缴纳押金的市民就可能会面临押金难退问题,所以市民在使用此类车辆时,还需预防这种情况发生,及时收回预缴押金。”该负责人说。
电动自行车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市民是否可以骑此类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随后,记者咨询了市交警支队警公科民警潘警官。“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告》,自3月31日后,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依法扣留车辆。”潘警官告诉记者,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样适用此项规定,禁止上路行驶。如果发现市民骑行这类车辆,交警部门也会依法做出相关处罚。“市民出行如需使用电动自行车,还得按规办事,拒绝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时,还未办理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超标车、旧国标车车主,务必在4月前,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前往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潘警官提醒,自4月15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新国标”查验车辆,严格按照新《公告》予以注册登记。这意味着,超标电动车将无法得到注册登记,也就无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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