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今天上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9年春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明确春节杭州依然按规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除夕、初一、元宵将突出严查!违规最高罚10万。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已是第四年。
哪些禁放区域?
根据《规定》,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以及含西湖名胜风景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存货”须上交辖区派出所,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及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由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家里可以存放吗?
在禁售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非禁售禁放区域内,非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超过三十千克的烟花爆竹制品。
违规如何处罚?
在禁放、禁售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销售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批发经营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举报方式是什么?
在禁放、禁售区域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在禁放、禁售区域发现有非法销售的,可直接向当地安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50。
举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由安全监管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奖励500-3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严厉打击查处这些行为
禁燃禁放实施了几年,也出现了新情况——
比如,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销售、运输有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转移到微信QQ群、朋友圈的现象,这种网上销售、运输寄递烟花爆竹更为隐秘、打击也更为困难。
比如,主城区外的区县执行情况不够理想。
针对新问题,今年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出新要求——
特别是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的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将向主城区要求靠近,变得更为严格。
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将加强收费站点、治安卡点、查报站以及高速匝道口、国道、省道、公路稽查堵控、流动巡查,有效堵塞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渠道。
围绕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省市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联合开展集中整治。
同时,还将在除夕、正月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执法,严查违规燃放。
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查到底,追查来源,严厉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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