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管层层加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应运而生,在环保信用评级中获得“差评”的违法排污企业,将被戴上“紧箍”,不仅面临水电费加价、停止优惠政策,且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融资等方面也将“处处受限”。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通过法定的指标、程序和方法,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
2013年12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印发,中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在立法层面正式建立,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主体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目前,已确定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4大类25小类的联合惩戒措施。
2013年,江苏省环保厅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倒逼企业主动承担环保责任。如,江苏省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省财政、住建、物价管理等部门,对环境信用差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和污水处理费政策。
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江苏辉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上市,曾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排放有毒污水等被多次曝光,除罚款、刑事拘留涉案人员外,今年,生态环境部、证监会对严重失信企业江苏辉丰开展联合惩戒;4月23日,证监会对辉丰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立案调查。
据悉,江苏辉丰股份4月23日周一开市股票即跌停,此后连续两天下跌。5月23日,该公司市盈率仅为联合行动前(4月19日)的37%。
生态环境部政法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将定期汇总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经有20个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印发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或实施方案,江苏、福建、湖南、四川、广东等省份,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机制;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建立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的区域联动机制。目前,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已经公布了2017年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共涉及企业近4.5万家。
生态环境部政法司相关负责人坦言,作为一种环境管理手段,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在一些省市取得显著成效,但环保信用评价依据有待进一步强化。同时,由于联合奖惩措施尚未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实施守信企业的联合激励措施。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近一半省份尚未正式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多数已开展的省份评价范围仅限于国控重点企业。即使是走在全国前列的省份,参评仍然没有实现污染源企业全覆盖。
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相关立法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相关市场主体,依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积极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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