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善农民建房服务管理体系为“牛鼻子”,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大花园建设。9月18日,市政府印发《衢州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高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农村环境。
《方案》规划了未来几年衢州市乡村建设蓝图: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与全省同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政策技术体系,实现农村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城乡区域一体化,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方案》重点囊括十大任务:
不断完善农民建房服务管理体系。着力完善农民建房服务管理体系、农村特色风貌提升体系和资源转化利用体系。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示范,进一步提升农房规划建设水平。
严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落实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山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全面治理,全力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等,消除农业环境安全隐患。加大低小散整治力度,实现行业结构合理化、生产区域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全域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深入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到2020年,全面拆除旱厕并做好复绿工作,全面完成农户改厕任务。
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县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到2020年,建设美丽经济走廊1616公里,重点打造11条、686公里示范精品工程。加快推进“一村一停车场”建设。加快推进“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进一步优化乡村用水环境。
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持续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示范乡镇、精品村的创建,到2020年,力争一半以上县(市、区)成功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100个3A级景区村、1000个A级景区村,少数民族村基本创建成A级景区村庄,新创建2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8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
强化乡村景观风貌管控。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设计编制机制,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有项目必设计、无设计不施工”要求,落实带方案审批制度,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强化乡镇属地综合管理职责,联合基层规划、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跟踪监管。制定“村民公约”推动村庄规划设计的实施管理。鼓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各村环境整治、风貌提升等涉农工程项目,支持“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涉农工程项目。
保护提升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发展能力。全面开展普查建档,明确保护利用村落、名单范围和项目储备,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分级保护体系,加强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及民居等各类保护对象的挂牌保护。
《方案》还就大力提升小城镇承载辐射力、重视农村民生保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作出规定。
记者获悉,衢州市将根据行动计划制定衢州市人居环境治理提升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作为市县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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