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是党中央确定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围绕这一话题,记者近日专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
生态账户透支,长江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依然严重
记者:长江保护修复为什么会被列入七大标志性战役,目前长江生态环境形势怎么样?
吴舜泽:长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近年来,长江沿江省市在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过,由于长江沿江省市曾过度追求经济快速增长,忽视长江流域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和生态承载力的脆弱性,导致生态账户透支,长江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依然严重。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面临的最大问题和难点,是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协同保护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健全。
坚持“一盘棋”思想,形成“共抓大保护”的整体合力
记者:应该怎样破除行政区划壁垒障碍,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局面?
吴舜泽:长江保护修复,要坚持“一盘棋”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实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运用空间管控、结构优化、达标排放等手段,预防与保护同步,政府与市场同时发力,形成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长江经济带及上游各个地区、各个城市在发展中一定要从整体出发,把自身发展放到协同发展的大局之中,实现错位发展、协调发展、有机融合,形成整体合力。
要有完备的体系设计和机制安排。建立高效统筹协调机构,改革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理顺上下游之间、区域之间、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因地制宜开展流域分区管控,结合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特征及各地区实际,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统筹设计好“上游严控、中游优化、下游保护”的分区施策和空间管控,构建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的系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明确的激励机制,激发沿江各省市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在动力。
要有系统的措施办法和监督保障。加快长江流域综合立法体系建设进程,为流域一体化的保护、利用和开发提供法律保障;实施基于流域生态安全的水库群综合调度,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水库防洪、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的全过程中;加快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跨省域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督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隐患排查、违法排污调查,建立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在长江保护修复过程中,还要突出“三线”思维,即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机制。将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河湖通道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用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为长江留出休养生息的空间;将“只能优化,不能恶化”作为环境质量底线,逐步改善长江流域环境质量,恢复生态功能,将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落实到每条河流、每个城市,落实到各个管控区域;不仅考虑当代人和经济活动的要求,也要考虑子孙后代和大自然的要求,确立水、土地、能源等资源利用上线,水能、水资源的开发要给鱼儿留下生存空间。同时,基于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底线约束。
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记者:从当前长江沿江省市公布的城乡规划和产业规划来看,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大力推进能源、化工、冶金等重工业沿江发展,仍然是不少地方发展的主要战略。怎样让各地真正放弃粗放发展老路,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吴舜泽:长江经济带及上游省市要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首先要深刻理解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内涵。共抓大保护和生态优先讲的是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前提,不搞大开发和绿色发展讲的是经济发展问题,是结果;“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侧重当前和策略方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调未来和方向路径,彼此是辩证统一的。
其次,引入更多的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工具,建立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推进机制。把不以GDP论英雄的要求落到实处,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传递的信号。一方面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另一方面,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着力引导绿色消费。在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上做“减法”,在改革创新和发展新动能上做“加法”。
还要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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