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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3年内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鄞州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发布时间:2018-08-12 15:07:53 来源:鄞州日报 记者 汪敏

  记者昨天从鄞州区委办、区府办获悉,根据新出台的《宁波市鄞州区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鄞州区计划通过3年时间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合力。年初,鄞州区委、区政府就提出实施“治环境、创特色”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六大专项行动”之一,关于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出台。

  根据方案,鄞州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结合“治环境、创特色”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施策、注重保护、彰显特色、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整治、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城乡关系、环境面貌、风貌特色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使鄞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更优,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走在全市前列。

  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今后3年,鄞州区将着力实施以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村落保护利用、提升城乡环境融合发展“五项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目标是到2020年,构建起“宜居整洁村庄美、生态绿色田园美、和谐淳朴人文美、活力创新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力争早日成为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区。

  为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开展,鄞州区将建立党委和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镇(街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作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责任部门和资金等要素保障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和措施,对实施效果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还将被纳入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和配合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

标签:农村人居环境;宜居乡村;实施方案;提升;乡村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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