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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规范的餐厨垃圾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餐厨立法系列报道一

发布时间:2018-08-04 09:04:13 来源:衢州日报 记者 徐双燕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衢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被列入一类立法项目。8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对《衢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该《条例(草案)》关系到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大花园建设等众多重大领域,堪称我市将要出台的与百姓生活关系最密切的法规。我们都生活在这座城市,城市垃圾处理与每一位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随着我市餐厨垃圾管理的推进,越来越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被列入管理范围,急需通过立法手段明确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的责任、义务,提高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管理责任未落到基层、统一收运未实现全覆盖、部门工作合力未形成、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都需要予以完善和补充。

  2013年12月11日,我市发布《衢州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14年2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由于没有立法权,我市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该《办法》的实施,为规范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管理经验的缺失、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问题,《办法》在可执行性上存在一定问题。《办法》虽然出台了,但餐厨垃圾的管理,一直达不到规范的要求。

  2014年7月,我市主动申报国家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在评审时以专家评审最高得分,成功获批国家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此后,我市按照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2016年底建成了处置项目,2017年4月正式投入运行,2017年9月通过国家试点中期评估。目前,处置项目由市住建局下属的环卫处负责监管,收运范围已覆盖柯城区、衢江区、集聚区、西区和龙游县的建成区,与1600多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并开展正常收运,平均收集处置量达50吨/天。

  记者获悉,我市获批国家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后,获得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200万元,省专项补助资金639万。目前,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使用的国家专项资金600万已到位,省专项补助资金也已到位,剩余的600万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将于验收通过后拨付。

  经调研,江苏、河北、北京、上海等10余个省、直辖市和40多个城市出台了专门的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有的是以政府规章形式,有的是地方性法规形式。上海更是在2005年就出台了《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我省宁波市于2006年出台《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发达地区管理经验和宝鸡、太原等地进行餐厨垃圾立法后取得的显著成效,衢州作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我们有必要以餐厨垃圾管理立法,推动“八八战略”在衢州重重落地,通过制定一部切合衢州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解决城市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和引导餐厨垃圾的管理,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标签:餐厨垃圾;衢州市;试点城市;条例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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